代表處

只有當允許開展的職能符合業務計劃時,才應考慮中國代表處。

代表處可以適用於部分聯絡、調研和協調需求,但不能作為一般意義上的本地運營公司替代方案。我們協調適用性評估、注冊及後續合規路徑。

01

何時值得評估代表處

  • 市場調研與聯絡活動
  • 代表母公司
  • 供應商或合作夥伴協調
  • 在不設完整運營主體的情況下建立有限本地存在
  • 能夠清晰界定允許活動的情況
02

我們協調甚麼

  • 母公司資格與文件路徑
  • 首席代表及辦公地點資料
  • 注冊材料協調
  • 稅務與合規啓用
  • 僱傭及工作許可規劃
  • 持續年度合規支持

重要區別

選擇代表處前先核查商業活動限制。

代表處通常不適合作為普通交易或開票主體。具體允許活動、稅務處理及用工路徑應根據個案確認。

替代方案

需要正常運營公司?

如果業務需要本地銷售、合同、開票、僱員或更廣泛的經營範圍,應在決定前比較中國內地公司。

中國內地公司注冊 →

一個協調窗口

告訴我們這個中國業務據點每個月需要完成甚麼工作。

請發送業務活動、股東所在地、首選司法管轄區或城市、時間計劃及預計需要的服務。我們會回復實際可執行的下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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